全校师生员工:
按照《成都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使用办法》和《关于近期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2025年1月)有关要求,寒假期间保卫处对未安装校园电子通行证(含悬挂破损、伪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管理。请车主于2025年2月14日—3月15日(每日8: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一卡通)、购车发票等有效凭证到成都大学警务服务中心认领车辆。逾期未认领车辆将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处置。
请相互转告,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理解与支持。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