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治安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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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实施的温馨提示
人气:    发布时间:26-04-29 17:02:05

广大师生员工:

保卫处于5月1日开始,将严格按照《成都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校办〔2026〕1号)的相关规定,对校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常态化整治。请已成功申请2026年校园电子通行证的师生员工,务必在4月30日17:00前完成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原有的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通行证同步作废,无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不能在校园行驶、停放。因违规载人、超速行驶、私拉电线充电、非法改装车辆,以及伪造、变卖、出租电子通行证等违规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被累积扣除12分的,将取消校园通行权限。请大家自觉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如有疑问,请咨询警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616110)。

保卫处

2026年4月29日

一审:吕天洋

二审:李靖

三审: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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