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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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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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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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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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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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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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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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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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住 地 址 |
宿舍 室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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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审 内 容 |
请学院对该同志在校学习期间的下列情况做出鉴定: |
有 |
无 |
1、有无参加非法邪教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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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参加宗教团体(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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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无不良习气、有无偷盗或打架斗殴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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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无校规(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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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无参加群体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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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无被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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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无无法查清的可疑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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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无吸毒、赌博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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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直系亲属中有无海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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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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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无没了结的刑事、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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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无违法犯罪的历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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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党组织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保卫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驻校民警及 派出所 意见 |
经查:该生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法犯罪事实记录与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业务网上已査询。 20 年 月 日,因 被 机关(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或判有期徒刑)。 驻校民警签名: 负责人签名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和政审流程:
1、进入党委保卫部网页,下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政审表》,咨询电话:(028)84616129;
2、按《政审表》所列内容逐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或打印后,由学生辅导员进行政审签名;
3、由学院负责人(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审核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4、将表送交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
5、将《政审表》送交十陵派出所负责政审的民警审核签名,加盖派出所公章,咨询电话:(028)846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