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15、16栋学生公寓的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及共享单车等)停放秩序,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给学生生活和学习创造便利条件,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经研究:拟从2018年6月30日起对15、16栋学生公寓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试行有关管理措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停放点
位于学校摆渡车(小白龙)停车场左侧非机动车划线区域和六食堂东侧非机动车划线区域为非机动车停放点。供给住在15、16栋学生公寓的学生和外来办事人员停放非机动车。
二、非机动车禁停区域
对停放在15、16栋学生公寓区域内的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紧急出口等路段均视为禁停区域,该区域严禁停放任何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7月1日后如仍有非机动车停至15、16栋学生公寓区域内将视为无主车辆,保卫处将对无主车辆搬运至16栋学生公寓北侧,搬运中如有损坏,不予负责;
2、对长期停放在一处无人使用或破旧损坏的非机动车,由保卫处公告后,采取公开的方式邀请学生代表参与集中处置;
3、对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的非机动车辆,学校有权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处理。
从2018年7月2日起,保卫处和学生处将对15、16栋学生公寓区域的非机动车进行交通管理,届时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除生活垃圾车、送水车)禁止入内。
请大家相互转告,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