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学校综治委决定在开学以来交通整治的基础上,从2016年3月14日起,对校园车辆的通行和停放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一食堂东侧广场禁止停放机动车。
因为一食堂东侧广场临近第八教学楼、学生生活区、新空间广场和篮球场,该区域和明德东路人流和车流量密集,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规划建议,更改此区域为机动车禁停区。建议机动车驾驶人员在路径此区域时减速慢行 避让行人。如需停车,可将车辆停放在附近以下停车场和停车位:
1、五六教学楼间的道路停车位(停车位18个)
2、三四教学楼停车场(停车位71个)
3、八教东侧锦城西路,由南向北靠右侧单边停放位(停车位65个)
4、附属医院十陵医院停车场(停车位25个)
二、行政楼和第二办公区、三食堂周边部分路段实施单向行驶的规定
1.学校行政楼前中心花园喷水池周边道路实行早晚高峰期(工作日8:00-9:00,17:00-18:00)逆时针单循环交通行驶,以缓解大门施工期间的交通压力。
2.第二办公区东侧道路(至善东路)由南向北单行。
3.从北门至南门的行车路线:从北门进入校园车辆须沿三食堂(学术交流中心)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至明德西路左转驶向南门。
4.行政楼、第二办公区及其周边为交通严管区,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请各位驾驶人员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行驶。
三、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
1.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上,对校内各类违规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拖曳、贴《告知单》等形式进行处理。
2.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内停放;外来车辆严禁驶入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对于在校园交通管制期间违规停放的车辆或者情节严重的其它情形,学校保卫处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罚。
四、规范管理进校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驾驶员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规范行驶和停放。
1.车辆须严格遵照校内交通标识行驶。不得超速(进出校门5公里/小时,校园内其他区域均限速20公里/小时)、鸣号、轰鸣、练车和飙车;
2.占道停放的车辆须停放在划有停车线的车位中,并沿行驶方向顺向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专用停车位。
五、加强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发[2012] 14号)和《成都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成大校办[2016 ]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和规范意识的养成和学生乘车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维护校园交通整治工作。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环境,共建平安和谐、整洁有序的成大校园。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