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清明节假期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细致地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深入了解掌握师生员工反映的各种问题,认真排查矛盾纠纷,认真收集各类信息。做好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因素及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工作。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二级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骗、防抢、交通安全、回家和返校途中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严防被盗。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做好贵重物品、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电脑的保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做好假期值班执勤工作,确保学生财物安全。
四、做好值班安排,确保信息畅通。
各二级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确保通讯畅通。如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保卫处将加强校园门卫值班、护校巡逻、守护等方面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保卫处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对校园各点、岗位进行巡视,加强对执勤队员的督查。
六、常用安全求助电话
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请拨打相应电话求助。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十陵派出所电话:84600009 。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