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办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2013年度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各部门(学院)签订的《综合治理责任书》。经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优秀安全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校园卫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平安校园“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各部门、学院完成部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填写《201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并于2014年3月7日之前,报保卫处综治调研科,由保卫处汇编成册。电子邮箱:14978239@qq.com
(二)、工作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成都大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评评分细节》考核内容,认真梳理本部门消防、治安、维稳、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对部门综合治理的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
(三)、平安校园先进集体的评选采取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申报。需要申报的在附件4下载表格进行填写
(四)、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大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本单位员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勤奋、锐意进取,出色完成本单位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2、在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在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平时重视调查研究,积极向学校综治委献计献策;
4、在维护学校稳定和安全的紧急时刻能主动承担相关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各种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5、本单位全年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中及时上报所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无各类案件、事故发生。
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2013年度汪策“见义勇为”奖的评选
评选条件:
1、能同侵犯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能同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
3、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校园、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行为;
4、能为保护校园、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的行为。
(二)“优秀安全员”推荐范围为各二级单位和重点单位的教工安全员
评选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勇于创新,在部门安全工作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
3、建立、完善和落实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应急疏散预案等。
4、对本部门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做到“每天必查,有查必记,有患必除”。认真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并每月按要求交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5、对本部门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心中有数”。定期巡查、维护、保养。失效、缺损的及时申请补充。
6、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员培训和会议,无迟到、早退、缺席。
7、认真开展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让每位师生都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做到“四懂四会”。
(三)“学生安全教育积极分子”推荐范围为校学生会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心、各学院学生会安全部长、各班级安全委员和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活动的在校学生;
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上积极进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和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心等各种安全活动,在各种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模范地遵守学校和安教中心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认真有效地完成安教中心布置的任务,积极有效地配合安教中心开展一切活动。
3、能认真完成每次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做好记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较强的治安、消防实践能力的, (例如社会实践或平时活动中有优秀表现等)。
5、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以上先进个人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凡是要申报的个人在附件1、2中下载表格进行填写于2014年3月7日前将 “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保卫处综治调研科。电子邮箱:14978239@qq.com ;
(四)、“优秀校园卫士”由保卫处组织驻外各校区和单位进行评选。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技能训练,政治、业务素质过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卫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终于职守,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在岗期间,机智灵敏,勇敢顽强,善于和发现及时上报并积极的排除治安隐患和险情,避免造成较大事件的发生和损失.
4、热爱保安事业,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好,廉政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严格履行合同,热情服务,积极同各种犯罪活动作斗争。
三、2014年3月将召开2013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大会暨2013年平安校园建设表彰大会届时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会议主要内容:
(一)、学校2013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二)、部署2014年综治工作。
(三)、二级单位责任人签订《2014年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四)、表彰2013年度建设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附件:1、成都大学201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doc
2、成都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3、成都大学汪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4、成都大学“优秀安全员”推荐表.doc
5、成都大学“学生安全教育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6、成都大学“优秀校园卫士”推荐表.doc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