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保管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校园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和物资清查要求,经保卫处和校工会研究决定:各学院、部门在保卫处领取了校园公共自行车的,请各领用部门于2013年1月15至19日将车辆交回保卫处统一保管,开学后再到保卫处办理公共自行车领用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元旦、期末和春节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