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在上学期期末时,根据《成都大学校园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和物资清查要求,各学院、部门将校园公共自行车交回保卫处统一保管。现已开学,请各部门、各学院及时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将公共自行车领回。如上学期未领取校园公共自行车的部门或学院,现可到保卫处办理公共自行车领用手续,领取校园公共自行车。
请各部门、各学院妥善保管校园公共自行车!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461611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3月5日
上一条:成都大学保卫处(武装部)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2013年度综合治理工作会相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