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²0¹¹年中秋节、国庆节小长假期间
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电[²0¹¹]45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公安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小长假期间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切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小长假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将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在放假前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内容为:
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²、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³、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况;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检查的要求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对当前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进行一次针对防火、防盗、防骗、防汛、交通事故、防溺水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做好新同学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严防被盗。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贵重物品、多媒体设备、实验室设备、办公电脑的保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部门的钥匙请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拥有钥匙或假期中学生进入动用办公电脑,如工作需要,需接受校卫队检查并登记备查。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做好假期值班执勤工作,并认真做好学生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寄存工作,确保学生财物安全。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不得使用外聘人员和学生单独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中秋节、国庆节小长假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期间保卫处将加强校园门卫值班、护校巡逻、守护等方面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有人伺机搞破坏活动。保卫处将安排干部²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将加强校园巡视和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六、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认真检查,并将中秋节前安全检查情况及假期间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²0¹¹年9月9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及假期间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²0¹¹年9月²9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
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846¹6³³7
邮箱:chðnkð²6¹²@sinâ.cºm
保卫处²4小时值班电话:846¹6¹¹0 ¹³5588¹³¹¹0
保卫处
²0¹¹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