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搜索结果
关于一年期机动车门禁卡到期年审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12-04-09 08:20:14

 全校师生员工:

       学校的门禁磁卡自2011年6月1日试行已近一年,根据《成都大学门禁系统管理办法》(成大校办【2011】2号)的规定,将进行一年期机动车门禁卡到期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办理时间:2012415日至515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年审办理地点:保卫处治安科和校卫队(十陵校区学生宿舍10栋西侧保卫处四合院,联系电话:84616110,联系人:郑老师、王老师)
      三、年审车辆范围: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私家车(D类),离退休职工子女私家车(E类),本校注册学生私家车(F类),居住校内社会人员私家车(G类),外聘人员及配偶私家车(H类),合作单位公车(I类),合作单位人员私家车(J)本次年审车辆不包括学校公车和在职(离退休)职工及配偶私家车(A,,C类)。
      四为提高年审服务质量和效率,请以上需要年审车辆的车主带上相关手续到保卫处审核办理,如需委托办理请携带车主的书面委托授权书。
      五、年审工作需提供材料和收费标准:
     (一)初次办理门禁卡车辆每卡收取工本费20元,如卡遗失请及时到保卫处挂失并交纳门禁卡费50元/张;已有门禁卡车辆请在办理年审时携带并交工作人员植入新的程序,无需再交该费。
     (二)学校在职教职员工直系亲属和离退休职工子女的机动车辆请携带相关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并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年审,并收取100元/车年停车费及20元的卡费;
     (三)本校注册学生经本人申请,注明事由,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许可后,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年审,并收取100元/车年停车费及20元的卡费;
     (四)居住在校内的社会人员的车辆请持本人身份证、成大花园物管(居住单位)证明、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年审,并收取600元/车.年停车费及20元的卡费;
     (五)外聘人员及配偶私家车辆请持聘用二级单位的证明、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年审。
     (六)合作单位的公车请持合作单位的证明、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年审。合作单位人员私家车辆请持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年审,并收取100元/车.年停车费及20元的卡费;
     (七)无门禁磁卡的机动车辆确需进入校园,由门卫核实后,领取临时磁卡进入并将车辆停放到就近停车场,依据物价局核定的《停车场许可证》的规定收取停放费用。
     (八)出租车一律禁止进入教学区。新生入学期间和其他等特殊情况可经门卫核准后,换证领取磁卡进入(禁止出租车在教学区内长时间停留及招揽乘客)。
     (九)特种车辆(公、检、法、工商、税务、城管等执法车辆,消防、救护、工程抢险、运钞车和环卫车等执行公务车辆)经门卫核实后,领取临时磁卡免费通行。
     六、有关门禁卡使用的温馨提示:
      1、请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门禁系统和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一车一卡严禁私自借用和转让,出入校门配合门卫工作主动刷卡并限速15km/小时避让行人安全行驶。
      2、如有更换车辆、遗失门禁卡请及时到保卫处办理重读卡和补办卡手续,确需进校没有携带门禁卡时,为了您车辆安全,请取临时卡并及时出门缴费归还,收费标准详见《成都大学门禁系统管理办法》(成大校办【2011】2号)。
      3、对于在2011年度违反《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被保卫处给予贴告示单、锁车等3次以上处罚的车辆,将不予办理2012年度车辆门禁卡年审。
      4、诚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保卫处门卫的工作给予理解并监督,如发现收费后不扯发票和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请拨打保卫处监督举报电话:846716110,84616339, 84616137,13558813110,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将依据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和校园道路交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成都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军训补训学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届毕业生下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