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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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大学2020年秋季开学 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0-09-01 16:13:18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排查治理确保秋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成教安[2020]25号)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学生将于2020年9月8日起分期分批、错时错峰有序返校。为保证学生返校报到及后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与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要求,强化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防控管理。要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和心理辅导。做好校园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室外的清扫保洁和人群密集场所的消毒卫生工作。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开展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校园火灾防范、消防安全

1、加强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日常工作、生活安全用火用电意识。严禁在学生寝室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严禁违规停放车辆阻塞消防通道,严禁电瓶车违规停放和充电。

2、开展对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全面开展对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物资库房、机房控制中心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情况,办公室用电设备及线路检查,因疫情长时间未使用的教学、实验设备的安全启动运行及用电线路排查等,对发现的到期、缺失的消防器材要及时上报进行更换和配置,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和责任不落实造成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3、做好对学校生产生活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后勤处要加强对学校各建筑供电设施的检查,确保供电设施正常运行;食堂要定期对排油烟机管道油污进行清洗,消除火灾隐患;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防火安全巡查,确保公寓消防安全。

4、加强对校园内商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定期对学校内商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动用电线路,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二)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

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到人;规范危化品的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理五大环节的无缝对接和闭环管理,完善危化品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专项预案。抓好开学前危化品实验室通风换气、有效期核实等工作,强化危化品管理各环节、易燃易爆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杜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三)在建工程安全

深入排查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打围施工,将建筑工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生活场所有效隔离;塔吊或起重机械覆盖范围是否有警示安全措施;施工车辆交通组织是否科学安全有序;校园周边建筑工地是否影响或危及校园安全等情况。

(四)学生宿舍安全

全面排查学生宿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宿舍内外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有无老化、绝缘破损、过载保护失效、超负荷使用等不安全情况,各种用电设备的负荷是否在线路安全容许范围内,电源线路是否存在随意拉接、沿地铺设、近邻紧靠易燃物的现象,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电设备“带病运行”的情况。严禁在学生寝室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公共区域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区域消杀是否到位。

(五)食品卫生安全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外购食品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和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学校食堂清洁消毒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堂各环节清洁消毒工作。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及用水卫生等卫生关键环节,确保用餐、用水卫生安全。加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管道线路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三、扎实开展全员全覆盖安全教育

(一)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全体师生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课堂、网络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好安全知识专题教育,重点对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卫生、防灾减灾等相关知识进行强化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件(故)的发生。

(二)各学院要认真清查学生报到人数,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学生失联事件发生。

四、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学校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统筹部署开学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预防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为主要目标,全力做好开学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辨识清单,及时完善隐患管理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全力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学校安全稳定。

六、及时总结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秋季开学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9月11日17:00前报保卫处综合治理科(邮箱:854396857@qq.com)。

联系人:综合治理科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616129。


附件:成都大学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成都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附件

成都大学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决定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校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学校各二级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各二级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惠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要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对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台账,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实施风险公告警示,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

(二)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二是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教职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强化清单制管理,列出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次数,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二是强化闭环整改,要做到每天对本单位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账的闭环处置。三是强化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整改方案中做到措施、预案、资金、时限和责任“五落实”。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二级单位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二级单位要按照集中整治统一部署,抓细抓实“排险除患”整治工作。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逗硬考核。各二级单位要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融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见效。学校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有关单位,从严追究其负责人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二级单位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强化工作信息报送,于10月10日、11月27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28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

                                           联系人:杨铁君         联系电话:84616129

                                                  电子邮箱:854396857@qq.com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秋季学期校门管控及校园秩序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