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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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注册机动车辆出入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1-10-29 20:21:01

各二级单位、驻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进校车辆管理,改善校门通行秩序,确保校园内车辆安全、有序停放,学校对现有的机动车门禁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20218-10月完成了新系统的试运行。根据《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机动车门禁系统及出入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目前校园交通工作实际,经报请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同意,新机动车门禁管理系统将于2021111日正式运行,同时对教职工注册车辆开展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校园车辆管理

1.校内教职员工的注册车辆凭学校制发的成都大学机动车出入证从机动车通道出入,进校时主动出示机动车出入证。

2.学校不再发放校外公务车辆免费通行券,各二级单位每日免费预约进校的外单位公务车辆权限为10辆,超出10辆的按照临时进校社会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3 因公进校的外单位公务车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成都大学平安橙园微信公众号预约,由接待部门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审核、经保卫处审批后在预约时段内可免费进出学校。

4.未提前预约的临时进校公务车辆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在校南门现场联系校内接待部门,经接待部门现场确认后凭本人身份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入校。

5.参加学校组织、承办的各种大型活动、会议、比赛、培训需进校的外单位车辆首先由承办单位在学校OA系统上进行大型活动(会议)备案,审批通过后由部门车辆预约审核人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个人工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保卫处→成都大学(举办大型活动)访客车辆登记预约系统提交进校车辆申请经保卫处审批后,预约车辆在预约期内主动出示(参会、参赛、培训)等证件免费通行。未在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外单位车辆进校申请的按照临时进校社会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6. 短期进校为各二级单位进行施工、装修的车辆由各二级单位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到保卫处备案,备案车辆按照临时进校社会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7.目前学校各大门已开通电子自动收费模式,进出校园的社会车辆在缴费时使用支付宝扫码功能扫描成都大学门禁收费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后输入本车应缴费金额即可,收费标准按照原收费规定执行。

8. 为有效缓解校南门机动车交通压力,校北门作为校外物流送货车、食品配送车等送货车辆的进校通道。


二、进出校园车辆权限办理

1.有工号的新进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的车辆通过进入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的车证办理通道办理。

2.无工号的人员(含劳务派遣、部门特聘及临聘人员)的车辆自行到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校内停车申请表》(本校职工第一辆车),经所属负责部门审核后附本人驾驶证、行驶证、用工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102办公室办理。

3.已办理学校机动车出入证教职员工限行日车辆办理及车辆更换业务可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的车证办理通道办理。

4. 校内经营户和校企合作单位的车辆自行到保卫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校内停车申请表(校内经营户)》,经所属负责部门审核后附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102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4616337)缴纳年费后办理。


三、注册车辆年审办理

为规范校内交通秩序,清理各种长期滞留在校园内部的社会车辆,给教职员工提供便捷、有序的停车环境,保卫处于近期将开展校内注册车辆的年审工作。

  1. 年审时间:2021111日至1115

  2. 年审对象:学校所有注册车辆

  3. 年审内容:教职工及校内经营户、合作单位注册车辆信息

4. 年审方式: 保卫处将该通知及附件通过OA公告的形式发送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按照要求核对本单位表上人员的相关信息,确认后于111517:00前将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电子版发保卫处部门OA


四、机动车出入证、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1.本次年审对象不含20211013日后办理车辆,新进教职工可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的车证办理通道办理新车业务。

2. 如本单位有人员调离到其他单位或离职,请在异动情况栏处标明去处(调入单位名称或离职),如有遗漏人员请在本单位人员信息最后添加并在异动栏注明原因(未在保卫处注册的车辆不得添加);

3.目前还未办理注册手续或注册车辆已过期的校内经营户、校企合作单位车辆请于115日前到保卫处102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4. 每名教职工名下可办理两辆机动车出入证(一辆非限行日车辆、一辆限行日车辆),所办车辆必须为本人、配偶、子女或本人父母所有,办理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同一教职工名下的两辆车车牌号记录在一个停车位内,校内免费停放只能满足其中一辆车进入校区停放,如果两辆车同时停放于校内,则后进入的另一车辆将按龙泉驿区发改局核定的临时停放标准收取费用。(请办理了限行日车辆出入证的教职员工特别注意该项要求)。

5.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驾驶员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车辆须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上,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务车辆专用停车位,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教学区、学生公寓区等禁停区域停放。

6. 对校内各类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学校保卫处将采取贴告知单、锁车、拖曳及取消该车免费进校权限等处罚措施进行处理。对于在校园交通管制期间违规停放的车辆或者情节严重的其它情形,学校保卫处将联系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罚。

7.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成都大学机动车门禁系统及出入证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和规范意识的养成和学生乘车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维护校园交通整治工作。

8. 诚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机动车分类管理和收费的工作给予理解并实施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在出入证办理和进出校园收费方面有任何违规行为,请拨打保卫处和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4616337(保卫处综合办公室)、84616800(学校总值班办公室),经核查属实的,对举报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将依据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和校园道路交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 相关事宜请咨询保卫处205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37

附件:1. 校外公务车辆及人员访客预约操作流程

2. 举办大型活动访客车辆预约操作流程

3. 二级单位车辆信息登记表(单独发部门OA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公共安全组

成都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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