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搜索结果

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2-05-31 09:28:25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学校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重大安全风险和影响师生安全感的突出风险,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校安全治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典型宣传、知识普及等宣教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以清单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为抓手,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于6月1日至30日与全国同步开展。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强化“两个至上”理念,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讲安全,通过安全“大讲堂”、“专题讲座”、“微课堂”、“公开课”、“班组会”等宣讲形式,领导干部带头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加深理解,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要积极利用校园网络、新媒体、LEDP屏等平台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专栏,推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学院)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活动,突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集中宣讲、开设专题讲座、发布宣传资讯、发送安全生产短视频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参与率。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活动,调动提升广大师生“我是安全主人翁,积极投入安全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学院)

(三)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宣讲活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工部及各学院要立足教育主阵地优势,充分发挥线上线下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互动教育的作用功能,突出心理健康、防灾减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推动各类应急体验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党委保卫部、党委学工部、各学院)

(四)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党委保卫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及各学院要通过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知识解答、事故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党委学工部、各学院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及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属地安委办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责任部门:党委保卫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各学院)

(五)全面强化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学院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根据学校季节性安全管理的特点和防范易发事故的要求,提前统筹谋划,科学安排部署,聚焦风险隐患,紧盯突出问题,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形成学校安全治理合力。重点剖析预防溺水、防高坠、防心理危机、卫生防疫、防灾减灾、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套路贷、反诈防骗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以汲取教训、完善措施、防范事故为目的,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责任部门:学校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部门、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专题展。巩固提升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成效,围绕涉及校园及周边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学院)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学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部门、各学院要在积极参与活动的同时,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围绕活动主题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努力营造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视频资料)和成都大学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6月25日17:00前通过OA报送党委保卫部。另外请党委学工部根据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安〔2022〕16号)要求,从6月份开始每半月(当月14日和28日)将党委学工部及各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OA报送党委保卫部。

联系人 :赵静 , 联系电话 :84616337

附件:1.成都大学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3.https://v.qq.com/x/page/a32500mtx32.html(生命重于泰山专题教育片链接网址)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2年5月30日

上一条:成都大学行政楼行人门禁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