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搜索结果

成都大学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3-02-28 09:21:48

各学院、相关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和附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将全力防范化解校园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校园火灾亡人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各单位要结合所管辖区域的消防重点部位易出现火灾隐患的情况,研判可能发生火灾规律特点,全面分析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及时整改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消防责任落实。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主体责任与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上级消防救援机关的要求,学校将与各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成都大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二级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与本部门相关负责人与管理人、引进商家、住校企业、经营合作单位签订《部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明晰部门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三、强化巡查与整改。组织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和维护保养情况;四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五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七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与防火安全的专项检查。消防重点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厨房、楼梯间等处的防火门是否被拆除或损坏,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 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六是排查校园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是否有改变设计功能,将原设计非学生宿舍的建筑提供作为学生宿舍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七是排查校园内使用的电梯、有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范安全期内由专业资质部门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八是排查教职工宿舍 (历史遗留的校园内教工宿舍、教师周转房)是否存在居家消防隐患,是否存在老旧燃气热水器废气排放安全,是否存在电瓶车违规充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行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尤其是在学生上课、就寝期间是否存在锁闭现象,学生宿舍门窗、阳台部位外窗是否设置封死的防盗栏等障碍物。

五、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维护。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符合标准,灭火器是否失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六、加强电气火源管理。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施;电动自行车是否严格充电管理;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每月清洗;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有无卧床吸烟。

七、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库房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 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八、强化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宣传,教职员工是否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 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消防第一课”。各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

附件:成都大学二级消防重点单位名单

成都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春季大型双选会期间校园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