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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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3-03-31 15:02:00

各部门、学院:

今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师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学校深入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3日—4月21日

三、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校园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介推出国家安全宣传专栏,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全面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师生员工学习和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保卫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二)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部门、各学院要通过部门教职工大会、总支会、主题班会、主题演讲、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教职工开展总体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等学习研讨,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党委保卫部、党委学工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1.开展一堂国家安全知识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等向学生宣传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各学院开展一堂国家安全知识教育课。(牵头单位:党委学工部,责任单位:各学院)

2.举行一次主题升国旗仪式。组织一场以普及国家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升国旗仪式,围绕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对全体师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牵头单位:党委武装部、党委学工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3.组织一次主题团日活动、班会。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选取有关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例或有关国家安全知识主题,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使学生在讨论中充分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牵头单位:党委学工部、校团委,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求,认真总结宣传教育的特色和经验作法,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内容简洁明了,突出特色与亮点,注重收集图片、视频等材料,4月21日17:00前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附3—5张图片或学习视频资料)通过部门OA协同至党委保卫部。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大学2023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及学习资料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4616129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清理校园废旧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