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驻校各经营单位:
今年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暨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际,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推进校园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单位实际,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形式主义。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 开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等。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让师生都能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 开展一次“防灾减灾”疏散演练活动。学校保卫处将于2023年11月14日中午开展一次成都大学消防疏散演练活动,请各学院负责指派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次演练活动,并将老师信息(姓名、学院、联系电话) 于11月9日12时前通过OA系统报保卫处消防科张强老师处,联系电话:84616119、13408031396。
(三)开展一次消防教育宣传进校园活动。学校保卫处(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一次全校性的 “防灾减灾”与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各单位要采取观看火灾警示教育视频、组织消防培训讲座、召开消防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师生员工全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大演练,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保卫处负责对全校消防重点部位人员集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演练,以提升其消防隐患识别能力、消防器材管理能力、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和疏散逃生组织能力。
(四)开展一次“全民学消防”活动。各单位要利用横幅、板报、电子屏、网站和QQ、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广泛组织、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学习消防知识,可登陆四川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 (https://sc.119.gov.cn/)通过消防科普栏目观看相关视频与宣传教育资料。
(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重点对电气线路、燃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重点火灾源头,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配电房、印刷厂、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帐,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六)开展一次电瓶车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校园电瓶车安全问题,目前因电瓶车自燃导致火情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及人员的电瓶车进行一次隐患摸排,严禁骑行无牌无证的电瓶车或拼装车、组装车,严禁电瓶车在校内违规充电、严禁电瓶车停放在学生公寓、办公楼、食堂、楼道、教学楼等建筑物内,严禁电瓶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倡导学生安全、文明、绿色出行。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按照各自职责,以对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扎实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
(二)、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特点和秋冬季火灾防控重点,以本次消防安全活动月为契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三)、严格督查,消除隐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将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部门(单位)消防问题整改情况、消防设施维护情况、消防档案完善情况等,以查促改,以改促进,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完好。各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加强消防巡查巡防,配齐配足配好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设备。
(五)、加强值班值守。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队员等重点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第一时间科学正确处置火情。
信息报送
各单位请于11月29日下午17点前将2023年各单位消防宣传月开展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报保卫处消防科张强老师处,纸质文档报学校保卫处消防科。保卫处将活动总结报告、有关表格及 3~5 张活动图片报送至“成都市学校应急安全管理平台”。
联系电话:84616119;13408031396
附件:成都大学“119消防宣传月”检查登记表
成都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