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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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4-01-17 15:58:20

各学院、部门,驻校单位:

为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84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近期安全教育与风险提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门、驻校单位要提高认识,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安全稳定工作亲自部署、严密组织,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2024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平安。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认真研判影响安全稳定的各项因素,开展本单位安全自查整改工作。

(一)全面自查(1月18日—23日)

1.对食堂、宿舍、实验室、仓库等场所的电器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特别加强对酒精等防疫物资管理使用,校内老旧建筑、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整治。

2.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对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高空悬挂物品有无固定措施、危化品存放是否规范等要逐一摸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3.做好食堂清洁卫生、食材清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清洗消毒、食品贮存加工等环节,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各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方案,做到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完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和隔离区现场。各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安全施工。

5.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将留校学生登记造册,明确宿舍管理人员职责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加强门卫管理和楼内巡查,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二)安全督查(1月23-1月24日)

由校领导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安全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督促落实。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示

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灾、防网络电信诈骗、防盗及食品卫生、消防和交通等安全提示。

(一)防盗工作:增强防盗意识,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贵重物品、现金等切勿存放在办公室内。

(二)防骗工作:加强以网络电信诈骗为主的防诈骗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假期勤工助学的安全,牢记安全第一,绝对不能因求职心切,而忽略了安全问题;提醒学生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时,不要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

(三)防火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止电源、电线、易燃物和电器等失火;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四)防交通意外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在出行期间的交通及人身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中发生各类事故要按相关要求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4年1月25日17:00前汇总报送相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报送方式:结合本月“专属网格”治理信息报送要求合并上报。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4616129。

学校总值班电话:8461680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84616765

十陵派出所值班电话:84600009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大学党委保卫部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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