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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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4-02-23 10:42:07

各部门、学院,驻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专题会的具体工作部署,现就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学安全稳定工作

221日,学校召开了新学期开学安全工作专题会,党委书记刘强同志亲自主持和部署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开学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将安全作为保障师生员工返校工作学习的首要条件。要加强安全教育、排查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风险事故能力,为新学期安全治理新气象、新局面开好头、起好步。

二、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严格组织,精心安排,于223日—27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一)消防与安全生产

1.要持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图书馆等区域。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学生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堵塞消防通道、使用明火、乱扔烟蒂等常见违规行为的检查整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举措,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当中。

3.基建处及个别有施工项目的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方做好工地住宿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

1.严格做好实验室全面安全自查、检查整改。各实验室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2.实验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做好实验室防水、防火、防触电和防盗等工作。

3.对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要安排具有操作资质的人员启动启用、排查隐患,确保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处于寒假期间封闭停用的场所,尤其针对地下空间,要提前做好通风通气,避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师生安全。

(三)学生宿舍安全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突出对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及时处置室内违章用电、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的整治,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四)食品卫生及燃气安全

1.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要结合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材料查验,规范加工制作、留样与餐具清洁操作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将校园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2. 食堂、商铺、实验室及有燃气管道安装的部门要密切注意燃气管道锈蚀、接口松动、灶具老化等方面涉及的用气安全,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设,有条件的可安设自动灭火喷撒、动火离人报警装置,提高消防安全技防能力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1. 各部门及学院要利用开学时间认真组织好师生员工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充分利用部门职工大会及主题班会等载体,重点围绕治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安全、网络安全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增强防火、防诈、防盗、防交通事故等个人安全防护意识。

2. 学生返校期间易发各类诈骗犯罪,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套”、“套路贷”和非法集资教育,继续督促学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保卫处、学生处将协同属地公安机关不定期对师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情况进行抽查,对安装率低、案发率高的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做好预案,消除隐患。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学院、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坚持持续整改。各学院、部门为所使用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单位,要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寒假前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利用开学期间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四、安全信息报送

请各部门、学院认真做好开学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本月“专属网格”治理工作主要内容,于20242281100前通过学校“专属网格”治理渠道报送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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