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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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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4-05-31 15:56:17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学校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校园安全生产的创新思路、务实措施、具体办法。各部门、学院要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安全生产月”宣传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分析片,组织对一批安全事故进复盘反思,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底线意识,切实增强抓好校园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典型宣传、知识普及等活动,紧盯重大安全风险,提高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效,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各部门、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各部门、学院要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燃气、建筑、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一把手”要带头学,班子成员要主动学,全体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要深入学。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微课堂”“公开课”“班组会”,以安全为主题的征文、绘画、演讲比赛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宣传学习,不断提升师生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新媒体、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在全校形成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学院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校园季节性安全管理特点和防范易发事故的实际,聚焦风险隐患,紧盯突出问题,加强与学校、属地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针对消防和燃气、校舍建筑、特种设备、实验室危化品、交通和校车、食品卫生、防灾减灾、防溺水、校园周边等领域,以及防拥挤踩踏、学生欺凌、心理健康、反诈防骗等方面,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态防控风险、消除隐患,切实维护师生和校园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效。

(三)广泛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创造性开展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主题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落实安全课程进课表、安全教育进课堂、安全知识进头脑的“三进”活动,确保所有学院课表上有安全课程、课程里有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优势作用,加强心理健康、防灾减灾、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要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开展“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绘制一张校园应急逃生路线图”等体验式、参与式安全教育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聘请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治安防范、心理健康等专业人员进院入班讲安全,切实提升安全教育实效。

(四)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各部门、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师生员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熟知校园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畅通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通道。要结合实际,针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火灾、溺水、交通事故及高楼逃生等不同情景,组织开展模拟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要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务求取得实效。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努力营造学校“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二)按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25日17:00前将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告(Word版和DBF盖章版),通过OA协同至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84616129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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