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确保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校园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校园内非机动车无序停放、占用公共资源的问题。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保卫处于2024年7月8日后对学校生活区、教学区内长期无人使用、未安装校园电子通行证,车身残破的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进行了统一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的认定
长期无人使用、车身主要部件残破、车体生锈、车胎无气、落满灰尘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视为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
二、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的认领
清理的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统一停放于老保卫处四合院内。请车主于2024年11月1日至2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前携带个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有效证件到老保卫处四合院内认领。
三、被清理的废旧非机动车、摩托车处置方式
对逾期无人认领的废旧(无主)非机动车、摩托车,将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统一进行处理。
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