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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大假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注意事项
人气:    发布时间:17-03-28 10:51:02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校区在做好同学们住宿、用水、用电、饮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外,也要求同学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重视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自觉做好以下事项:

一、校内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将钱款、存折、手机、电子文具、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收录机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在教室、图书室、宿舍窗台、褥子、枕头或靠近窗户的桌上等处,应妥善存放在安全位置。大宗钱款及时存入银行,存折、卡密码不要用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2、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电源、关锁好门窗,以防火灾或被盗。

3、不要将门、箱锁的钥匙随意乱放,发现丢失应及时更换门、箱锁;门窗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值班室整修加固。

4、不要将电灯泡或蜡烛靠近蚊帐等易燃物使用,不要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以及违章用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锅、酒精炉、煤气灶等,以免引起火灾。

5、将毛毯、皮衣、西服、风衣等贵重衣物晾晒在走廊或室外时,应注意看管,离开时及时收回;在窗台绳上晒衣物时要将衣物夹牢以免被风刮掉丢失。

6、到教室、图书馆学习时,不要用书包、衣物占位子,不要将现金、存折、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书包内。离开时务必将书包带走。

7、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装有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的包占位,要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8、不要带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去浴室洗浴。

9、不要将钱物和银行信用卡借给你不熟悉的人,不要将家庭住址、电话、父母姓名告诉他们,也不要跟不熟悉的人到校外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10、女生不要独自一人在教室、实验室内。不要单独外出游玩或见网友,做实验不要回宿舍太晚,如回去太晚时要结伴而行。

11、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通过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介绍,注意自己人身安全,自己联系勤工助学活动要到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登记,将其真实住址、姓名、电话号码告诉院系老师备查,不要盲目接受上门或打电话来找家教、打工人员的请求。

12、教学楼、宿舍楼走廊的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是保障同学人身安全的“救命灯”,请同学们关心爱护,千万不要拔掉电源插头,更不要将电源做他用。发现没插好电源请立即插好,保证有效使用。

13、不要到水库游泳,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4、入校后请及时将系(部)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的电话号码、姓名及本宿舍电话号码告知家人,如有人谎称“你受伤住院急汇钱来。”应立即电话查证,切不可盲目寄钱,以免上当受骗。

15、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共同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宿舍被盗,请不要进屋触动物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立即报告校区保卫处。 保卫处电话:84616110、89875083

二、外出游玩时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1、外出前将电脑主机等贵重物品托给可靠的朋友保管。外出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后再离去。

2、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带好身份证、学生证。途中要切实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大宗钱款最好分别存放在身上几个内衣兜里或分散到几个人保管。

3、要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道,过斑马线,在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探出窗外。

4、住旅馆时应将贵重物品放在旅馆寄存处保管。

5、在旅途中不要跟初相识的人来往,不要用不相识的人给的食物、饮料、香烟等,防止拐骗、抢劫、伤害等案件的发生。

6、换车时,夜间不要离开候车室外出,有困难请向当地公安或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请求帮助。

7、在旅途中遇到歹徒抢劫、伤害等突发事件时,要冷静沉着,依靠乘警、军人和见义勇为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果刀、铁器、木棒、酒瓶等物品同歹徒斗争或记住歹徒的面部特征、衣着、身高、年龄、人数、来去路线等向公安机关报警,积极协助抓获罪犯,为民除害。

8、女生如遇歹徒性骚扰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冷静周旋,伺机逃脱或全力反抗,进行正当防卫。在有人的情况下,可大声呼救报警。一定要记住歹徒面部特征、衣着、身高、年龄等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切不可隐案不报,放走歹徒继续伤害他人。

9、如遇火灾不要慌张,在不能从楼梯逃生的情况下,三楼以上不要跳窗,可将床单、被罩、窗帘布等可用物品牢固连接在窗框后再随绳而下脱离险区。

10、不要到危险的地段、海域、水库湖泊、山区峡谷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1、探亲访友时,不要过量饮酒,不要参与赌博、盗窃、看黄色录像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积极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要树立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 毕业生找工作时一定要慎重,要通过正常渠道联系,不要将钱、物、证件随意交给不可靠的中介人,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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