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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诈骗伎俩面面观
人气:    发布时间:11-05-01 00:00:00
招生诈骗伎俩面面观   最新公布高考正在进行,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个时机行骗,提醒考生和考生家长注意鉴别,面对随后开始的高考录取工作,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日前郑重提出,教育部将严厉打击高考招生诈骗活动,维护高考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学生及家长不完全了解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基本制度,而又急于上大学的心理,借高考考试、招生之名行骗。本文总结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高考招生诈骗案件的共性,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参考,以免上当受骗。    谎言之一:花钱可以上重点   2002年,黑龙江省某公司对高考落榜生许诺,“只要交我们公司2.16万元,就包你上某某大学的热门专业,高考落榜甚至分数低于300分也没关系,照样可以上大学。我们与上海的一些大学都签了协议,与校领导的私交也不错,是受校方委托正式招生,只要我们推荐,低分的考生照样可以上名牌大学学热门专业。入学后与统招考生没什么区别。条件是,每个学生先交1600元的代办咨询费,拿到通知书后再交两万元的咨询服务费”。    近年来,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考录取比例有了大幅提高,200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7%,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同时,高等教育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一些家长由此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认为只要有钱,孩子就能上大学,上重点大学。   由于人们对高等教育形式了解有限,一些不法分子有意模糊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差别,片面强调它们的一致性,强调这是在某某高校上学,发放的文凭国家承认等,而实际上上的是该校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网络学院。不是说成人学院或网络学院有问题,而是提醒人们注意,要尽量多了解一些有关情况,以防止上当受骗。    谎言之二:花钱可以“点招”   2003年,一个号称某大学刘教授的招生骗子在河南行骗,说他手里掌握6个大学的扩招计划,分数够重点线的考生如果重点批次落榜,交两万元钱就可以“点招”,一般本科交1万或1.5万元可以“点招”。然而,当家长将电话打到高校核实真伪时,得到的是学校明确的答复:绝无此事。   所谓“点招”,是指高校在录取时指名要求录取某一学生,这是近年来教育部明令禁止的做法。“点招”的说法来自高校的招生调节计划,实际上,每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都有调剂阶段,目的是让尽可能多的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因填报志愿失误而失学。各高校在各省市的调节计划都有严密的操作规程,对因增加调节计划录取的考生也有具体严格的要求和严密的录取程序,绝非花钱可以买来。    一些长期做招生工作的老师总结了招生骗子通常的做法:先是对某所高校的情况进行了解,然后装作高校招生人员的模样,在中学、当地招办附近招揽学生,如提供参与录取工作的证件、大学的委托信函以及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等。声称手中掌握部分机动计划,可以先交几千元订金,其余部分等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再交。家长交上订金后,“招生人员”便不知去向。    谎言之三:花钱可以“保送”   2003年,湖南一些考生家长接到一封电子邮件:“小弟不才,拿到武汉一些学校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指标,是保送性质,不用高考。招生学校都是国家二类本科以上,每生报价7万元左右。高考后还将弄到更多学校或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高考成绩和填报的专业,价格在1万到3万元不等。因为不用成绩,费用自然要高。”   自主招生是国家积极探索多样化选拔培养高素质及拔尖人才而进行的一项招生改革试验。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必须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今年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28所高校都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自主招生的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程序是中学推荐,高校从德智体几方面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被推荐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分数必须达到重点分数线,并经省招办审核备案,录取结果公开。去年经教育部批准的22所试点学校对自主招生都非常重视,成立专家组,对所考察的学生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结果是22所高校在全国考察9200余名考生,最后仅录取1776名。可见,自主招生非常严格,非常规范。   实际上,无论是高校招收保送生,还是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对录取的学生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并且要进行公示,绝无花钱能买的可能。    谎言之四:花钱可以买“关系”   去年上半年,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公诉二处连续受理多起诈骗案件,这些诈骗案件均以帮助高考考生在北京上重点大学为名,骗取他人财物。   2002年高考前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冒充清华大学教授,以帮助外地考生到北京上大学为名,诈骗9名考生家长11万元;   2002年7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以为受害人宗某的儿子办理在北京上大学为名,骗取考生家长人民币6万元;   2002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冒充某部长和清华大学校长亲属,以帮受害人许某的孩子办理进京户口和上中国人民大学为名,骗取许某人民币3万元;   去年7月,犯罪嫌疑人武某、徐某以为受害人邹某办理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为名,骗取邹某人民币14万元。   这几起案件的共同点是,犯罪嫌疑人均为自己虚构了显赫的社会关系网。经检察机关调查,几名犯罪嫌疑人中,无一人有特殊的身份地位,大都是社会无业人员。但他们在对受害人自我介绍时,都对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关系进行了吹嘘。如在李某诈骗案中,李某声称自己是某部长的亲戚、清华大学校长的外孙女;武某诈骗案中,武某冒充国务院服务中心主任,声称认识多位国家领导人。   检察机关提醒,高考招生制度越来越透明、规范,学生及家长不要相信关系能打通一切的谎言。教育部门与媒体应加大对高考招生政策的宣传,提高人们对高考招生制度的信任程度,引导人们按照正当的途径办事,堵死易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漏洞。     谎言之五:花钱可以买“定向”   去年8月,河北人陈某向考生家长承诺,自己有关系可以得到“定向招生”的名额,条件是收取“定向费”1万元。后查明这是假定向。   国家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一些艰苦地区、行业和军工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高校签订就业协议,经批准列入当年的招生计划。其特点主要是定向就业,而不是定向招生。招生必须面向全省,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这本来是一项好政策,由于定向就业招生可以在该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当批录取分数线上录取,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就想钻空子,并借机向考生收取所谓的“定向费”,有的高达数万元之多。教育部今年特别强调,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定向就业招生政策,不准额外向考生收费,毕业后必须为考生安排工作。    谎言之六:不给钱不录取   去年7月,海南文昌市一无业青年男子谎称是高考招生工作人员,向考生家长索要5万元,并威胁如果不给,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该男子后被警方抓获。   去年,河南毛某的儿子报考了天津某高校。录取期间,有个熟人给他打电话,说他的孩子分数偏低,要他拿3万元,不然学校不予录取。他只好将钱送了过去。孩子上学报到时才发现,凭分数完全可以被正常录取。毛某白白扔掉3万元,回头问那个熟人,熟人告诉他:“这还是少的,别人都交4万呢。”   每年招生期间,都有骗子利用学生家长对政策的不了解,向学生家长收取“活动费”、“定向费”、“信息费”等等。考生及家长应该相信,政策是透明的公开的,相关政策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无需通过私人渠道获得。    谎言之七:花钱就可上境外大学   2002年,吉林某中介公司声称与比利时林格国际公司合作,在多家新闻媒体上刊登广告,以“工薪留学首选”为口号,推出了这一留学项目。   该中介公司反复强调这一留学项目有如下优势:1、费用低廉,每年只需4~5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很好地学习和生活,如果节俭的话,3万元就足够了;2、就业容易,靠打工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不用家里寄钱;3、升学容易,在比利时正规的语言学校读一年语言,基本上都能通过四到五级,可直接升入比利时的大学等。此外,还有轻松毕业等承诺。   然而,当20多名学生花费重金办理好留学手续后,面临的事实是:1、费用昂贵,每年4~5万元人民币根本不能满足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2、无工可打,工作机会很少,工薪低,劳动强度大,偶有的钟点工工作,收入根本不够支付花销;3、入学困难,不易毕业。事实上,学生们就读的语言学校只是租用另一语言学校的两间教室。   留学专家提醒,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学的门对所有能达到要求的人都是敞开的。对于国际学生来讲,还包含了对语言的要求。只要能达到要求,就可以录取,不管学生是通过何种途径达到这个要求的。对于学生来讲,重要的是考虑自己是否符合所去大学的要求,或者是否有条件通过努力来达到这所大学的要求,而不能轻信别人的许诺。   留学专家同时提醒,学生要选择正规的留学中介,签订教育部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避免上当受骗。   2004年全国高考日程过半,江苏、广东考生还将在6月9日全天及10日上午参加考试,上海、广西考生还要在9日进行考试。为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教育部正在突出抓好四项“整治”:整治考场秩序,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据了解,全国各省市招生部门陆续推出“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接受公众监督。有关专家指出,高考工作制度的规范程度、管理程序的设计要求、操作环节的有效监督都步入了相当成熟的阶段,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不要奢望获取意外收获,成才道路可以选择,但考试检验的惟一标准是考生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