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户口及管理
集体户口是指在学校内集体宿舍居住的教职工以及在本校就读的计划内学生其户口以学校为单位例为一户由校保卫处户政调研科统一管理的称之为集体户口.
二、集体户口落户必备证件及落户程序
1、 凡分配、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及其随迁家属以及录取我校的计划内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劳动人事部门证明、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申报集体户口并接受日常管理。
三、集体户口迁出分类及迁出程序
1、 毕业生户口的迁出
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往工作单位的须由本人提供准确地址,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由各学院协助保卫处户政调研科统一办理,每年的五月开始准备工作,六月三十日前结束所有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
2、 退学学生户口的迁出
退学学生户口迁回原籍凭学校有关部门的退学文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需盖鲜章,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毕业生分配变更户口的迁出
由本人持学生处就业办出具的派遣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调研科,户政调研科根据派遣证上的地址更改《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
4、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后的补办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在办理落户途中遗失的由原籍公安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并登报挂失再到户政调研科填报公安局统一印制的《高校办理集体户各类事项申请表》,然后到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四、集体户口的借阅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借阅或复印户口登记表
办理结婚登记、出国审查、公证、申请贷款等需要户口办理的事项。
2、 学生凭学生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事情办理完毕后及时归还。
五、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1、在校大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栏须填写迁入地的详细学校名称或地址。
2、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已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如果用人单位要接收户口,要填写清楚详细落户地址,如果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同学可将户口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报到证上的地址须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一致。
②、未填写下户登记表的学生,一律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③、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同学要在《户口迁移证》上规定的有效期内一个月前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④、《户口迁移证》就是学生本人的户口档案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文/杨玫 审/刘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