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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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学期校园交通管理和校大门整治的通告
人气:    发布时间:12-08-31 06:47:36

全校师生员工:

      学校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在市交委和公交集团公司、市交管局、龙泉交警、十陵街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都公交公司正式从8月15日起调整80、97路两条公共汽车线路走向,原有行驶路线及站点不变,向东延伸增设明蜀新村站、大梁村公交站,至此公交车将不停放在校大门外。

      为了确保新学期校园交通良好秩序。新学期保卫处将继续巩固上学期校园交通管理和整治工作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基础上,将校园交通治理工作作为校园安全一项重要工作、常规工作、长期工作抓好抓实。保卫处将严格按照《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继续开展校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加强校大门的交通整治工作。积极与龙泉交警和十陵综治办协调,由龙泉交警和十陵综治办协助学校做好校大门外交通秩序的治理工作,共建成都大学校大门(一号门)良好交通秩序。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在校大门外违规停放和揽客及非法流动摊点在此经营等现象。请各位师生员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严禁在校大门外空地停放任何机动车,并在驾驶机动车进出校大门时注意缓慢行驶避让成洛路主车道行驶的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各类外来车辆的进校管理。即在全校各校门进口对所有无证车辆实行拦停检查,凡无正当理由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确需进校办事的,由门卫管理人员许可证后方可进校。

    三、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随意占道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位线的场地内。对于违停车辆,保卫处将向车主发放违停温馨提示并予以记录,通报给所在单位,扣除本单位综合治理年终得分,仍不听劝告者,将作锁车或拖走处理。

    四、加强校园道路各类车辆行车秩序管理。依据《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得鸣笛,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保卫处将加大路面检查,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纠查,任何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更不得故意堵塞道路和校门交通,违者将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五、对送货车辆实行时段限行制。每日7:30——19:30禁止进入校园。

   六、各单位近期要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大家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交通管理。同时教育师生员工对校内自行车停放引起注意,在规范的地域有序停放,加强安全存放意识并在行车时注意避让行人。学校公车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交通执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对其单位和个人予以全校通报。

    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全校各级单位和全体驾驶员共同来维护,请各单位及驾驶员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为师生员工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成都大学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830

 

附件:校园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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