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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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离校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证相关手续的通知
人气:    发布时间:26-05-22 14:37:01

全体应届毕业生:

依据《成都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校办〔2026〕1号)相关规定,结合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就校园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办理要求

1.本校升学读研毕业生

留校就读研究生的学生,原有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通行证可继续沿用,但本人需到警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续用手续。

2.离校毕业生

毕业生离校前务必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完成注销手续者,不予办结离校流程。

二、相关管理规定

1.毕业生离校后,严禁将校园电子通行证件转借、转租、转售他人使用,逾期未办理续用或注销手续的,将会在2026年7月15日统一注销。

2.所有离校毕业生须及时将自有电动自行车驶离校园,不得在校内长期停放滞留,7月16日未驶离校园将按无主车辆统一处置。

3.在校生严禁以任何方式获取毕业生电动自行车及校园电子通行证。

三、办理地点及流程

1.办理地点:成都大学警务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校园一卡通、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

3.办理方式:仅支持线下现场办理,暂不开通线上办理通道。

四、责任说明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续用或注销手续、转借、转租、转售校园电子通行证等引发校园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及各类纠纷的,由车辆原登记车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办理时间

6月1日—7月3日9:00—19:00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警务服务中心84616110

请各位毕业生相互转告,按时依规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顺利完成离校各项流程。

成都大学保卫处

2026年5月21日

一审:吕天洋

二审:李靖

三审: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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