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应届毕业生:
依据《成都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订)》(成大校办〔2026〕1号)相关规定,结合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就校园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办理要求
1.本校升学读研毕业生
留校就读研究生的学生,原有电动自行车校园电子通行证可继续沿用,但本人需到警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续用手续。
2.离校毕业生
毕业生离校前务必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完成注销手续者,不予办结离校流程。
二、相关管理规定
1.毕业生离校后,严禁将校园电子通行证件转借、转租、转售他人使用,逾期未办理续用或注销手续的,将会在2026年7月15日统一注销。
2.所有离校毕业生须及时将自有电动自行车驶离校园,不得在校内长期停放滞留,7月16日未驶离校园将按无主车辆统一处置。
3.在校生严禁以任何方式获取毕业生电动自行车及校园电子通行证。
三、办理地点及流程
1.办理地点:成都大学警务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校园一卡通、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
3.办理方式:仅支持线下现场办理,暂不开通线上办理通道。
四、责任说明
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续用或注销手续、转借、转租、转售校园电子通行证等引发校园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及各类纠纷的,由车辆原登记车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办理时间
6月1日—7月3日9:00—19:00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警务服务中心84616110
请各位毕业生相互转告,按时依规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顺利完成离校各项流程。
成都大学保卫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