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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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保卫处经费管理办法
人气:    发布时间:24-11-14 10:56:05

为了促进保卫处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经费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本着严格管理、处务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长:处 长

副组长:副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年度部门、科室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

2、负责做好部门年度经费使用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及落实。

3、负责做好部门业务科室相关物资、器材的采购、合同签订、物品验收工作。

4、负责做好部门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定期在科级干部会、处务会上通报部门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及执行进度。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一)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学校根据年度预算安排,保卫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从学校经费中划拨的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部门工作专项、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设备购置等方面的经费。

2、其他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服务收费等合法收入。

(二)经费预算

根据部门工作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由各科室结合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经费需求报保卫处综合科,经保卫处处务会审议,领导审核后汇总编制保卫处年度经费预算提交学校财务部门审批,按批准后的预算执行。

(三)经费审批

1、一般支出审批(一万元以内):正常业务范围内的经费支出,由经办人整理合法有效的票据和相关支撑材料,填写报销单,注明经费用途、金额等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保卫处领导审批后报销。

2、重大支出审批(一万元以上):对于金额较大的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重大支出,需提前经保卫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特大项目需报学校相关领导审批。

(四)经费使用

1、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专项项目要求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使用时需相关负责人签字,并附项目进展情况说明,重大调整报学校相关部门。

2、合规合法:经费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在保证保卫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3、使用流程:经办人申请→处办公会审议→科室负责人和国资管理员监管、验收→财务管理员审核→处领导签字审批五个环节构成。

(五)经费报销

1、报销凭证要求: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包括发票、收据、清单等,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

2、报销流程:经办人将符合要求的报销凭证附在报销单后,按审批流程将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齐全后的单据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六)经费核算与监督

1、核算管理:建立部门经费收支台账,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经费核算工作。

2、内部监督: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外部监督:接受学校审计、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结余经费处理

年度结余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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