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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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科日常工作办理内容
人气:    发布时间:17-11-09 14:31:25

 

一、新生入户
        1、新生凭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原则)。在原籍下户口时请逐项核对清楚、准确,字迹清晰工整。入户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上街一号   
        2、新生入学报道时,在办理完所有其它手续后,将户口迁移证(三章齐全:居民集体户章、以下空白章、户口专用章)和录取通知书及一寸免冠近照(1寸)交保卫处。

二、毕业生户口迁出
        学生办理完各项离校手续后,凭报到证到户政调研科办理户口迁移(交纳工本费)。届时请仔细检查户籍项目(姓名、年龄、籍贯、民族、出生地、身份证编码)、迁入地、报到地、户籍专用章(居民集体户章、户口专用章、以下空白章)、裁码、迁出有效期等,如果有错,立即提出。如果是户籍项目出错,由公安机关更正,如果是报到地有错由招生就业处更正。户口迁移证是本人上户的凭证,不得丢失,涂改。
   
三、教职工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学习深造等原因,需迁移户口的凭人事调令和录取通知书,或迁入地公安机关“准迁证明”办理完离校相关手续后,本人在户政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四、身份证丢失补办程序:
    户口属西南交通大学集体户的师生员工,因身份证遗失需要补办者,请遵照以下程序办理:
    1、持本人的学生证或者借书证等相关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户口证明

    2、教职工单独立户:教职工属我校集体户的,凭产权证、工作证、身份证到户政科办理相关手续。
    3、因家庭关系变化,家庭常住地与现状不一致需要移动户口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出具迁入地公安机关“准迁证明”、房产证明(产权证、住房证明)向户政科申请办理户口移动。
   
    2、凭户口证明到成都市金牛分局办证中心(地址:交大路附中往北走200米)照相、办证。办理身份证后四十天后领取,办理临时身份证一天后领取。


五、居民集体户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集体户口薄(常住人口登记表);
        2、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当事人也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照取电子照片;
        5、在籍学生,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薄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
        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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