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保卫处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量,维护学校治安环境稳定,根据保卫处相关规定,面向全处在正式职工中选拨一名勤务大队队长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岗位职责
1. 协助大队长做好队员积极参加处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政治学习,自觉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认真做好各中队的考勤、考核记录、工资基础性工作,及时反映队员意见和要求,并根据队员表现提出奖惩建议。
3. 负责勤务大队各种会议的记录工作,切实做好勤务大队各种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负责勤务大队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4. 负责办公用品、公共财物、警用器械及队员服装的领取、发放、维护、保管和使用等工作。
5. 负责勤务大队装备的购置、管理及使用,督促、检查队员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6. 熟悉掌握校内各单位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制定和修改执勤方案,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积极有效的组织指挥。
7. 做好分管工作的总结,参加保卫处科级干部例会。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心公安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好道德品质;
2、保卫处现有正式职工;
3、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
4、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津贴福利待遇
津贴福利待遇按保卫处科级干部通讯费补贴标准执行。
四、选拔程序
1、报名:5月24日前将应聘申请交到保卫处204办公室。
2、考核:应聘人员在保卫处科级干部会上进行公开竞聘。
3、公示:经处班子商议确定聘用人员,在处内公示一周。
成都大学保卫处
2019年5月20日